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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工作原则和“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的工作要求,按照湖北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咸宁市司法局认真组织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在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确认阶段,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坚持每天为考生服务;在国家司法考试准备阶段,制定了详细的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阶段,坚持“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原则,无线电管理部门的监测车坚持每天在考场周围实施监测,防止作弊,每个考场加挂了电子钟,为每个考生提供钢笔、铅笔、橡皮和矿泉水,考点配备了医务人员,为考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2010
年
9月
12日
,为期两天的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在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咸宁学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得到了广大考生的好评,同时也得到了湖北省司法厅督考组的高度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