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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国家司法考试咸宁考区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稿件上传: 来源: 添加日期:10-11-05 10:29:45 

 

为了确保今年我市国家司法考试顺利进行,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和《二 〇一〇 年国家司法考试咸宁考区考务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本预案。

一、    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考生应试规则》和《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处置,确保考场稳定,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    领导机构

总 指 挥:李卫国

副总指挥:舒宇光    

应急人员:钟思松 杨    朱之升      潘志刚 王红萍   彭少华(学院)   陈朝霞(学院)

三、    工作制度

1 、责任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应急人员向副总指挥负责,副总指挥向总指挥负责;

2 、报告制度。实行报告请示制度,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请示报告,不得越级越权擅自处理;

3 、遇到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讲究方法、按照程序处理。

四、    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一)试卷安全

工作重点是: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失泄密,或者尽可能控制和减小国家秘密扩散范围。

1 、发生试卷失窃、试卷封装严重损毁、试卷运送途中发生意外等可能造成试题信息失泄密的事件后,应当保护现场,清点数目,评估后果;

2 、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同级保密工作部门和公安部门,确定试题扩散范围;

3 、应当在第一时间会同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知悉范围,切断信息外泄途径,监控信息传递渠道,为破案争取时间。

(二)考场秩序

工作重点是:避免扰乱考场秩序的事端、争端恶化,采取果断措施,将可能出现的事件及时化解。

1 、发生扰乱考场秩序的事件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解释疏导,稳定有关人员情绪,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2 、应当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迅速对闹事者分类处理,尽快恢复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3 、事态严重时,应当立即向省指挥中心和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请求指示;

(三)考试纪律

工作重点是:加强监考工作,严厉打击大规模、有组织、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作弊事件。

1 、发生有组织作弊时,应当采取得力措施制止作弊行为,维护考场正常秩序,按有关规定查处参与作弊的应试人员,并及时上报省厅指挥中心。

2 、立即启动联合应急工作程序,会同公安机关、无线电管理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彻底切断串通作弊渠道。

(四)意外事故

工作重点是:严格按照大型公共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保证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1 、提前检查考点有关设备设施,做好应对意外事故发生的准备工作。

2 、发生地震、火灾、集体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应当立即妥善处理,做好人员疏散、伤病员救治和情绪安抚工作,保证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 、会同公安部门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迅速开展事故调查。

五、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1 、咸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陈剑飞 电话: 18995826169

2 、市无线电管理处         阮荣合 电话: 1399750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