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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今年我市国家司法考试顺利进行,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和《二
〇一〇
年国家司法考试咸宁考区考务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本预案。
一、
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考生应试规则》和《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处置,确保考场稳定,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
领导机构
总 指 挥:李卫国
副总指挥:舒宇光
邓
鹏
应急人员:钟思松 杨
剑
朱之升
石
勇
潘志刚
王红萍
彭少华(学院)
陈朝霞(学院)
三、
工作制度
1
、责任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应急人员向副总指挥负责,副总指挥向总指挥负责;
2
、报告制度。实行报告请示制度,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请示报告,不得越级越权擅自处理;
3
、遇到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讲究方法、按照程序处理。
四、
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一)试卷安全
工作重点是: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失泄密,或者尽可能控制和减小国家秘密扩散范围。
1
、发生试卷失窃、试卷封装严重损毁、试卷运送途中发生意外等可能造成试题信息失泄密的事件后,应当保护现场,清点数目,评估后果;
2
、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同级保密工作部门和公安部门,确定试题扩散范围;
3
、应当在第一时间会同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知悉范围,切断信息外泄途径,监控信息传递渠道,为破案争取时间。
(二)考场秩序
工作重点是:避免扰乱考场秩序的事端、争端恶化,采取果断措施,将可能出现的事件及时化解。
1
、发生扰乱考场秩序的事件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解释疏导,稳定有关人员情绪,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2
、应当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迅速对闹事者分类处理,尽快恢复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3
、事态严重时,应当立即向省指挥中心和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请求指示;
(三)考试纪律
工作重点是:加强监考工作,严厉打击大规模、有组织、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作弊事件。
1
、发生有组织作弊时,应当采取得力措施制止作弊行为,维护考场正常秩序,按有关规定查处参与作弊的应试人员,并及时上报省厅指挥中心。
2
、立即启动联合应急工作程序,会同公安机关、无线电管理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彻底切断串通作弊渠道。
(四)意外事故
工作重点是:严格按照大型公共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保证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1
、提前检查考点有关设备设施,做好应对意外事故发生的准备工作。
2
、发生地震、火灾、集体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应当立即妥善处理,做好人员疏散、伤病员救治和情绪安抚工作,保证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
、会同公安部门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迅速开展事故调查。
五、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1
、咸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陈剑飞 电话:
18995826169
2
、市无线电管理处
阮荣合 电话:
139975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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