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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6日,咸宁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在市司法局举办2011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班。各市县区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和各机构一至二名司法鉴定人共计65人参加了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的任务是落实湖北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关于2011年度 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加强对司法鉴定人员在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培训,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作为法律服务人员的司法鉴定人的法制意识,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人的法律素质,使广大司法鉴定人更加规范执业、文明执业,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
咸宁市司法鉴定人协会会长刘忠和同志在培训班上作了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吴裕忠同志结合审判实践就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服务诉讼的有关问题作了专题讲座,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周志玉同志对《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作了深入浅出的辅导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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