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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是指法医司法鉴定人、法医司法鉴定所的诚信度、社会声誉、业务能力以及司法鉴定所的规范管理水平、综合实力的综合评价。
法医司法鉴定人及法医司法鉴定所信用等级为三级:
AAA
级:最隹信用司法鉴定人或司法鉴定所;
AA
级:信用良好司法鉴定人或司法鉴定所;
A
级:信用司法鉴定人或司法鉴定所;
AAA
级得分为
90分以上,
AA级得分为
80分以上,
A级为
70分以上。
上述信用等级均由咸宁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组织评定。
第二条
凡经湖北省司法厅登记,在咸宁市范围内开业一年以上的司法鉴定所,执业满一年的司法鉴定人均须参加信用等级评定。
第三条
信用等级评定是一个动态过程,两年一评,可升可降,司法鉴定所信用等级评定后,由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统一授牌
第四条
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所信用等级评定按申报、考核、公示、评定、通报(公告)与授牌等程序进行。
(一)申报。评定年度的
11月下旬由司法鉴定所根据评定标准申报等级。
(二)考核。司法鉴定所根据评定标准自评打分后,将评定情况附带佐证资料报县级司法局审核,县级司法局审核打分后,报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所考核,确定初审得分。并根据初审得分,拟定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所的信用等级。
(三)公示。由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将全市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所拟定信用等级传真各司法鉴定所,在司法鉴定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天,在公示期间,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所和被鉴定人对拟定的信用等级提出异议的,须提交书面材料报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对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第二次确定拟定的信用等级,然后将结果传真各县市区司法局并在局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天,公示期满由县市区司法局出具书面意见。
(四)评定。市鉴定人协会根据县市区司法局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再次核实后,召开市鉴定人协会常务理事会确定评定等级。
(五)通报(公告)与授牌。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及公、检、法、司等机关和司法鉴定所进行通报,根
据情况向新闻媒体公告。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统一制作牌匾并授牌。
第五条
本办法由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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