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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楚平同志在接见全市第六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代表时的讲话

稿件上传: 来源: 添加日期:11-12-01 16:41:36 

 

(2011年11月17日)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奋力实现咸宁“十二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的关键时期,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市法治建设暨第六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会,收获“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丰硕成果,部署“十二五”时期法治咸宁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参加会议的代表表示亲切问候!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衷心祝贺!向辛勤工作在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诚挚慰问! 

过去的五年,法治咸宁建设成绩显著、功不可没。 五年来,各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强化举措,全市公民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确保顺利实现全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省委、省政府授予我市“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城市”荣誉称号,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全国、全省、全市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饱含着大家的辛勤劳动和汗水。

展望未来,加快法治咸宁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坚持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是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更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我们要从全面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高度,深刻认识法治咸宁建设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环境、抓发展”的理念,把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长期性、现实性、基础性、战略性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实,为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保驾护航。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必须按照建设“法治咸宁”的要求,始终围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法治咸宁”建设新局面。

一是要在宣传教育上追求广度。 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努力提高各类法制宣传教育的质量和实效,营造人人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氛围。

二是要在法治创建上讲究深度。 要加快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进程,着力破解我市在推进经济社会文化领域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彰显法治创建成效。

三是要在组织保障上再加力度。 要将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最后,祝全体与会代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