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机关建设 司法动态 普法中心 基层指导 律师公证 司法考试 司法鉴定 法律援助 劳教管理 法律法规 法律咨询
  法制宣传
  法律咨询
  服务指南
  快捷通道
  相关链接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咨询 >> 正文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 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

稿件上传: 来源: 添加日期:11-08-08 16:25:16 

 

公司员工小王咨询: 我劳动合同10月就要到期。不久前我怀孕了。我担心劳动合同到期,老板不愿与我续签,听说法律规定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必须续签吗? 

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你完全可以放心地孕育下一代。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与你续签,则执行新劳动合同;公司不与你续签,也没关系,因为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你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